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方案
日期:2018-05-04 13:34: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59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和推进专业建设改革,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深入开展,达到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并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为区域和地方经济服务,强化我院专业建设,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加强校企合作,打造一批能彰显我院特点的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以此来带动其他专业的建设。同时,要树立先进的专业办学理念,形成专业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我院专业建设能够紧跟时代步伐,为培养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奠定基础。

二、建设内容

1.校企合作共同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遴选本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专家或企业的知名专业人才组成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研讨专业建设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2.校企合作共同建设双结构教学队伍

各系要高度重视教师到企业、行业的实践锻炼,落实学院的相关政策,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专任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培训、项目开发,真正做到联系一家企业,学精一门技术,结识一批专家,带好一批学生。同时,要积极引进企(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能工巧匠充实专业教师队伍,打造出一支过硬的专兼职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专业要重点培养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帮助他们尽快成长。鼓励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要实现专业课中“双师型”教师比例≥70%、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35%

3.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各系要按专业或专业群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要融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素质培养、对外研发与生产为一体。基地建设要以企(行)业为依托,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由“双师型”教师担任基地负责人,聘请企(行)业专家作为项目建设顾问,让企(行)业专家在方案制订、设备选型、物品采购、安装调试等环节上全方位、全过程参与指导,保证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质量。

各专业要与相应企业紧密联系,建立起稳定、良好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保障学生的实习、实训及就业要求。要不断优化与“双向”基地的合作各系,为企业服务。

4.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

各专业要以专业建设委员会为依托,建立校企联合的专业课程开发小组,负责专业课程的开发工作。

课程开发小组要对人才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准确把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与学院的培养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专业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专业培养目标入手,分析职业岗位及典型工作任务,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结合学生基本情况,提出学生完成特定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构建学习领域,确定要开发的专业课程。

课程开发小组要准确定位开发的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明确课程的培养目,在此基础上编制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编制要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根据课程标准,确定课程教学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教材和参考资料,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教学过程的总体设计及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等。有条件的专业要和企业合作编写所开发课程对应的教材。

校企合作开发专业课程,一定要保证企业人员的充分参与,保证课程的开发质量。同时,鼓励我院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相关教学资源,对已完成并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良好应用的教学资源库给予奖励。

5.校企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

积极创造条件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要从行业、企业聘请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给学生开设讲座、作学术报告,把来自经营管理第一线的最新知识、最新技术、最新经验传授给学生。在专业理论课教学中,鼓励聘请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逐步实现专业核心课程由专兼职教师分段承担任务的双师授课法。在技能训练和实践环节中,以企业车间、实验室、研发中心、教学工厂和校内实训室为基地,由企业专家承担的教学任务要达到50%以上;在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主要以企业为主;要充分利用企业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管理精英担任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形成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机制。

6.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要与相关企业积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的作用,建立起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监控与评价体系。全过程指的是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和评价要贯穿于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即从市场调研、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校内学习,直到实习实训及就业指导的全过程监控与评价。

各专业要建立由学生、教师、系部、企业等组成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反馈、处理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起校企结合的督导机构,对校内、校外的教学过程,专业教学文件的制定等方面实施检查、督导。

各专业要和相关企业合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标准对人才培养质量展开评价,其中企业评价的权重要占到50%,学校、学生及社会的评价占50%,使得人才评价的最终结果具有说服力。

各专业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体系,要利用数据平台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评估、自我评价,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7.校企合作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

各专业要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产业结构特点开展深入的调研,详细调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与技术服务的需求,与相关企业积极合作开展社会服务,努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要与企业紧密合作,面向企业开展各类岗前、职后、转岗职业技能培训,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尤其是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的继续教育服务。

重点建设专业要与企业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中心,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要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通过联合开展应用性技术研究和横向课题等的研究,为社会提供各类应用技术开发与服务。同时,学院积极鼓励我院教师为行业、企业开展各类技术服务,对连续多年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参与开展技术服务。

有条件的专业要积极开展区域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以自身优势资源与周边院校的对口专业开展交流与服务,从而推动区域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服务国家职教区域发展战略。

三、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

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以及工作相关联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教学质量监督与指导处长、教学设备中心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学生处长及各教学系主任担任,常务工作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具体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

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负责指导并审议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政策制定、机制建立、组织实施;指导并协调校企合作职能部门、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开展校企合作方面的各项工作;督促、考核、宣传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实施过程和工作业绩;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校企合作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共同制定有效的政策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教务处长兼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设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校企合作专职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设。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学院校企合作方面的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制定学院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等文件,负责建立并完善有效的校企合作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或参与全院校企间的各项交流与合作活动,不断开拓校企合作的新领域;全面掌握并了解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实施、学生实习实训、企业招聘、培训企业员工、校企科研和技术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参与并协调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实习实训、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企业员工培训、校企科研和技术合作、教师到企业挂职和聘任企业专家到学校任教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对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实施过程和工作业绩的督促与考核。

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校企合作工作抓细抓实。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调整与设置、人才目标定位、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等工作;加强与行业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组织召开校企合作研讨会,为企业职工进行岗位、职称、学历等方面的培训;为企业订单式培养实用型专门人才和推荐优秀毕业生;为学生实习和就业建立稳固的就业实习基地;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与企业合作进行科研开发,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聘用或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学院的兼职或客座教师,负责组织校企共同研讨并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序高效。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各系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协调、服务、宣传和保障工作。

校企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作用。

2.建立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的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各专业要以专业建设委员会为依托,明确校企双方在专业建设中的权力和义务,主动面向市场,根据区域经济布局、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及专业所对应岗位变迁等适时调整专业,丰富专业内涵、加强专业柔性,使得专业建设能够紧跟时代步伐。同时形成校企共建专业的长效机制,保持专业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延续性,确保专业活力。

3.学院和各系要把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

学院和各系必须把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度工作中要有具体的体现。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工作将作为每年考核各系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根据各系开展的情况和效果,每年评选2-3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校企合作促进专业建设工作不突出的部门要限制其参加全院的先进单位的评选。

4.学院从经费上给予支持,保证专业建设的顺利进行

学院每年为专业建设提供一定的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中的调研、师资培训、课程开发、专家咨询等方面,从经费上确保专业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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