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与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分类
1.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等。
2.相当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参加与教学有关的工作所折算的工作量(如命题、阅卷、监考、下厂实践、入学教育等)。
二、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一)教学工作量
1.授课工作量:授课工作是指根据授课进度计划和实验计划所完成的教学工作,其内容包括拟定计划、填报表格、备课、撰写教案、讲课、批改作业、平时考核及阅卷、准备和指导实验实训、批阅报告等。
完成工作量=实际授课时数×K1。其中K1为教学系数。
授课班容量≤55人时,教学系数K1为1.0;从55人(美术专业的单元课30人)起,每增加10人(不足10人时按4舍5入计),教学系数K1增加0.1,最多系数为1.5。
2.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集中实践教学(分校内、校外)工作是指根据学院教学进程表安排的、在专用教学周内所完成的教学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拟定实践教学方案和计划、准备教学、现场指导教学、评定学生成绩、批阅学生报告及有关资料等。
完成工作量与所任班级的实际学生人数挂钩。实际班容量从55人计起,每周计30学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学生,工作量递增0.4学时。
(二)相当教学工作量
相当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岗位年度工作职责考核之内,作为评优、晋升职称等的依据。
1.批阅试卷 考试课阅卷每班计相当教学工作量3学时,考查课阅卷每班计相当教学工作量2学时,统考课阅卷每班计相当教学工作量4学时。并按教师职称1/2课时津贴计发阅卷费。
2.期末考试命题 每门考试课计相当教学工作量4学时(要求命题2份并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门考查课计相当教学工作量2学时,(要求命题1份并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门统考课命题计相当教学工作量6学时(要求命题2份并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按教师职称1/2课时津贴计发命题费。
3.监考 每人每场计相当教学工作量2学时,并按40元/学时计发监考费(随堂考核按上课计,不按监考计)。
4.指导实习报告
工作内容:根据教务处对毕业实习报告的要求和《实习报告的撰写规范》等下发任务书,拟定实习报告撰写计划、撰写过程指导、评定学生成绩、批阅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收回实习报告与实习鉴定表等有关资料的电子、纸质版,按比例要求推荐出优秀毕业实习报告等。
每个学生1课时,按教师职称津贴1/2计发。
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内容:根据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和《毕业论文的撰写规范》等下发任务书,拟定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撰写计划、撰写过程指导、评定学生成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每个学生1课时,按教师职称津贴1/2计发。
6.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内容:批阅毕业论文或设计资料、拟定答辩题、答案、现场答辩、评分等。完善后收回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的电子、纸质版,按比例要求推荐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每个学生1课时,按教师职称津贴1/2计发。
三、课时津贴计算
课时津贴根据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执行。
四、其它说明
教师教学工作量由所在教学系部根据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书和日常教学检查等资料如实统计填报,并于每月3日以前报送学院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统一报院领导审批。